債務人不能或不執行重整計劃,怎么辦? 二維碼
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應及時向法院報告,人民法院經審查,情況屬實的,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有具體規定: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執行的,債權人在重整計劃中作出的債權調整的承諾失去效力。債權人因執行重整計劃所受的清償仍然有效,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前款規定的債權人,只有在其他同順位債權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償達到同一比例時,才能繼續接受分配。有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為重整計劃的執行提供的擔保繼續有效。 官方網址: http://www.zkls.net http://www.lwplawyer.com http://www.guantou-binglang.com http://www.zklawyer.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