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國73家法院新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 二維碼
最高法:全國73家法院新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2月24日訊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國共有73家法院新設立了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其中包括4家高級法院、47家中級法院、22家基層法院,相應人員也將逐步調整配備到位,破產專業(yè)化建設取得重大突破。 長期以來,我國絕大多數法院沒有設立專門的破產審判機構,破產法官數量寥寥,破產案件大多由民商事審判人員兼辦,專業(yè)化水平整體不高。隨著民商事案件呈爆炸式增長,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民商事法官完成本職任務已經力不從心,難以再抽出精力兼顧破產審判工作。 2016年6月21日,最高法下發(fā)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的工作方案》,要求直轄市應當至少明確一個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應當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是否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由各省(區(qū)、市)高級人民法院會同省級機構編制部門,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清算與破產案件數量、審判專業(yè)力量、破產管理人數量等因素,統籌安排。(記者 劉子陽) 主題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