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修訂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將有啥變化?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3月24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24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進一步完善了出境入境邊防檢查制度,旨在與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做好銜接。
《送審稿》的內容包括,人員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有效的出境入境證件,接受詢問并履行相關手續。必要時,出入境邊防檢查人員可以要求出境入境人員出示與出境入境活動相關的證明材料。
同時,出境入境人員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入境情形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有權不準其出境入境;由其他機關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作出不準出境入境決定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根據決定機關的通知執行。
《送審稿》還提出,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發現出境入境人員恐怖活動線索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核查。
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4月23日前,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記者 丁小溪)